为保障校园交通安全,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厅内教校安〔2025〕69号文件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内师校发〔2024〕19号)等相关规定,学校保卫工作部(保卫处)自2025年10月16日起,于每周工作日持续为盛乐校区各部门教职工及学生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
学校将严格区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并仅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电动摩托车不予办理,且不得入校。此后,电动车入校一律实行“凭牌通行”,无牌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为方便广大师生顺利办理牌照,现制定以下安全检验攻略,请各位师生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准备。
1.如何区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在外观、速度和牌照管理上有明显区别。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55kg,属于非机动车,可办理牌照入校。电动摩托车无脚踏、车速快、属机动车范畴,禁止在校园内行驶。

2.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办理地点
您可选择以下任一地点办理牌照:
公安交管服务点:各盟市、旗县(区)车管所及指定服务中心;
带牌销售服务点:已备案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
社会化服务点:公安交管部门授权的社会机构;
校内便民服务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行政楼一楼西侧。服务电话:0471—7384110
3.【购车指引】计划购车?请首选“带牌销售”
为节省您的时间与精力,建议计划新购电动自行车的师生,在购买时即选择符合国家入校要求的车型,并优先前往已备案的“带牌销售服务点” 门店。在这些门店购车,可直接在现场完成登记并安装牌照,实现“买车即上牌”,免去后续专门办理的步骤。
4.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办理时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购车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车辆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
买卖双方签订的《双向告知承诺书》。
5.车辆查验流程
登记过程中将进行严格查验,具体包括:
材料审核:核查来源凭证、合格证、CCC认证信息等;
实车查验:核对整车编码、电机编码、外观、颜色、整车质量、尺寸及最高设计车速等是否符合国标;
信息录入:查验合格的,工作人员将结果与照片录入系统,并发放绿色牌照;查验不合格、但车辆类型符合电动自行车定义的,将发放白色牌照(具体管理要求见后续通知)。若车辆完全不符合国标,将一次性告知违规情形并提醒依法维权。
6.违规充电行为处理
严禁任何人员在校园内违规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摩托车或车辆电池充电。对在校园内违规充电者,一经发现,属于学校教职工或学生的,将报送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属于临时聘用或第三方人员,学校将责令相关单位予以解聘辞退。
7.其他管理要求
各学院、部门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加强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出行环境。
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将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登记并依规处理。
校园安全,从我做起。
让我们携手行动,做到“规范充电不入楼,有序停放不占道”,以安全的行车环境承载青春理想,在校园中平稳前行、安心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