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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

[日期:2019-09-11]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建设平安校园。

二、负责收集、掌握影响校园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三、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做好校内重点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工作,做好学校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落实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监督、实施工作。

五、负责治安防控工作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调处内部治安纠纷及各类民事矛盾纠纷。

六、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七、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

八、负责对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扑救初始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各类消防违法、违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统筹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开展治安综合整理,与公安、工商、城管、街道等部门协作,共同维护校园秩序。负责校门管理,维护校门秩序。

十、负责校园道路交通和车辆管理,以校园交警中队为依托,配合交警部门依法处理交通违章和各类交通事故,维护校园内交通秩序安全。

十一、负责制定学校技术防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技防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及视频监控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技术防范工作建设。

十二、负责校园24小时值班、值守及巡逻、巡察工作,负责与校园警务室的联系,全天候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

十三、负责校园活动的安全监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全校师生的户政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