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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规范停车的通知

[日期:2023-02-24]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防止校园内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净化学校教育教学环境,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车辆停放规定:

一、凡开车或驾驶其他机动车到校的教职工人员,须将机动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防止车辆在校园内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

三、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等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四、为保障学生安全,学生公寓楼前禁止停放任何机动车辆,相关工作人员需将车辆停放到就近停车场;

五、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时,应缓慢行驶,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六、所有车辆的停放须服从安保工作人员的指挥。外来车辆须经许可登记后,在安保工作人员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七、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保卫工作部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