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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工作职责

[日期:2019-10-17]

消防科工作职责

消防科在保卫处领导下,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管理人员做好消防工作。

五、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组织建设志愿者消防队,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七、受理学校有关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行政许可或手续报备的工作。协助住建等部门做好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以及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八、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按照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九、协助应急管理、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