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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工作职责

[日期:2024-04-10]

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建设平安校园。

统筹协调并参与实施校园安全管理服务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国家安全和校园稳定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有关机关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履行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职能。

承担学校治安、消防、交通、大型活动等安全管理工作,推动人防、技防、物防体系建设。

落实学校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贯彻并督促二级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基建修缮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维护校园秩序,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排查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处置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案事件。

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审及制度与标准化建设,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完善校园交通规划,维护交通安全秩序负责校园道路、交通及车辆管理,管理与维护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进交通管理与服务。

协助公安机关履行户籍管理职能。

十一承担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等办事机构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