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 正文
阅读新闻

关于开展期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日期:2025-11-06]

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工作的各类通知要求,深刻汲取全国高校安全事故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全校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水平,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开展期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保卫处牵头,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处及驻校警务室共同组成的联合检查组。

二、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13日,11月14日前书面整理检查报告并反馈相关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学院、各部门《内蒙古师范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2025年安全稳定责任书》《2025年安全稳定责任清单》执行落实情况。

(二)检查各学院、各部门水、电、气等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各学院存放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在的隐患,排查楼宇和各学院库房、会议室、实验室等部位的安全隐患。

(三)检查施工现场和林草水域的安全情况,检查学校食品领域安全。

(四)检查各单位应对自然灾害、极端天气防灾减灾救灾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检查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用电、违规存放管制刀具等行为。

(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检查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超速行驶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了解掌握政治安全保卫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组织方式

共分为赛罕、盛乐两个检查组开展工作,巴雅斯古楞副处长负责统筹盛乐校区检查工作,李岩副处长负责统筹赛罕校区检查工作。

(一)赛罕校区

1.第一小组

组长:孟祥飞

成员:白国庆、于大亮、王谦、刘宇鹏、云海刚、警务室1名人员、闫彩霞

检查单位:信息中心、图书馆、国际交流学院、民族学人类学院、设计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食堂)、内师大厦、创新创业基地(智能楼)。

2.第二小组

组长:安宁

成员:冯艳华、柴敏、浩毕斯、徐亚辉、王亚波、警务室1名人员、苏日娜

检查单位: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科学技术史研究院、离退休教职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体育场馆)、继续教育学院、幼儿园、田家炳教育书院。

(二)盛乐校区

1.第一小组

组长:张永旺

成员:巴特、武燕丰、牛小峰、胡曙光、警务室1名人员、哈斯

检查单位:文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音乐学院、足球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幼儿园、群鸿餐厅、教育宾馆、教务处(重点部位)、竞秀馆、洗浴中心、少数民族文学馆

2.第二小组

组长:刘宇馨

成员:王艳峰、云超、侯志强、尹洪明、警务室1名人员、杨瑞林

检查单位: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旅游学院、学生处(重点部位)、多功能餐厅、行政楼、阿里云大数据中心、商铺

3.第三小组

组长:赵三旺

成员:张少维、赵哲、张四召、任志远、警务室1名人员、周敖日格勒

检查单位: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信息中心、少数民族文学馆、图书馆、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学院、蒙古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污水处理厂、鹿场、学生事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精诚合作。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对各学院、各部门管辖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组长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对全校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全体成员要在检查过程中同心协力,各司其职,保证检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找出问题和隐患。

(二)强化整改,确保实效。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本着“发现一处,消灭一处”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总结,1114日前将电子版报安全管理科汇总,汇总呈处领导审阅后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我处将结合汇总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监督和引导,确保本次大检查高质高效完成。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5年11月5日

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受检单位电话



检查单位(章):


人员: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