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党员的相关程序和有关要求,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内师党字【2021】14号文件批复,保卫处党支部考察研究决定并报后勤机关党总支备案同意,确定柴敏同志为预备党员。
特此公告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3日--9月27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7384110--4392290
保卫处党支部
2021年9月23日